日前,市市场监管局印发《注册登记审核合一办法(试行)》,从即日起,哈市企业注册登记由原来的“一审一核”制改为“审核合一”,并在全市推行此登记制度。
将企业注册登记由原来的“一审一核”制改为“审核合一”,即企业、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登记全程由同一登记人员负责受理、审查、核准、归档等环节业务,实行“一人通办”制度。实行“审核合一”制度,改两人操作为一人操作,减少了审批环节,压缩审批时间,提高审批效率。同时,对窗口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也提出更高要求。
《办法》中对“审核合一”工作人员应具备的条件、岗位职责、回避制度及责任追究作了明确规定,并对审核员资格授权提出严格要求。
近期,市市场监管局与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沟通,探索企业开办工商、税务、公安登记实行“一窗受理、并行办理”流程再造,确保压缩企业办理时间。